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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药相关专业初级药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和2018年度初定职称工作安排,主城区符合条件申报医药相关专业的初级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评工作。现将2018年度医药相关专业初级药师职称评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人员范围 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各医院,药店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制售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职在岗医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定级别和条件 初级(药师或中药师)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医药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2、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医药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3、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4、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药师或中药师任职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底提交报名材料审核。 (二)报名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中南路258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工业中心206室 李老师 张老师 (三)联系方式 0510-85813031 13961803231(微信同号) 访问网址:www.vanzedu.com (四)评审材料要求 1、2018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共课目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近期二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备注好姓名存入U盘报名带来); 7、直接晋升人员需提供药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按国家要求,从事医药行业的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每一个药店至少有一名注册执业药师和一名初级药师职称的工作者执业,所以初级药师职称证书,用于医院,药店工作是非常实用的证书。每年申报评审一次,每次申报名额100人,欢迎踊跃提交材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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