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HR)培训招生简章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根据十六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动部相关文件,目前我国已开始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要求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详细见劳社部发2000年27号文件)。其中规定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取得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详见劳社厅函[2003]32号).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优秀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且获得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奖励。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现举办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辅导班,特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政 策 查 询:http://www.gov.cn/fwxx/sh/2007-01/17/content_498395.htm 一、培训对象: 高层老总、企业经理、 人力资源管理者、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A、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B、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高中、中专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硕士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C、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截止 报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惠河路170号原江大研究生楼306室。 四、费用情况: A、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2200元 B、人力资源管理师---------3500元 C、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6800元 五、考试情况 经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六、报读需携带资料: 1、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两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单位任职证明或业绩证明 5、二寸彩色蓝底照片四张 七、联系方式: 手 机:13961803231 联系人:李老师 Q Q:1597069703(人力资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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